项目信息
厦门新机场工程泊位引导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4-10-24 16: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机场工程泊位引导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厦门新机场工程泊位引导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工程泊位引导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DFMHHW2022042。

2.3地点:厦门新机场

2.4项目周期:

自招标人发出排产书面通知后至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总周期为334个日历日。具体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在充分踏勘现场的情况下,向招标人提供泊位引导系统安装点位、安装支架需求的深化图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将安装支架的深化图纸与航站区幕墙和飞行区机位牌相关专业进行审核确认后,开始排产泊位安装支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深化设计图纸并经飞行区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②根据建设需要,本项目泊位引导系统分批次进场。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将设备安装支架、设备等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各批次进场时间及到货地点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

③中标人应在现场移交安装条件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泊位引导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④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按建设计划及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根据厦门新机场整体进度计划完成行业验收,确保泊位引导系统按期投入使用。

⑤厦门新机场转场投用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厦门高崎机场泊位引导设备的拆除、搬运和安装工作,具体要求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①本期新购设备:泊位引导系统设备88套(含激光扫描系统88套,其它显示单元、摄像监视单元、手动操作盘等88套等)、近机位泊位引导系统和机位牌安装支架98套、远机位泊位引导设备UPS电源、泊位引导系统网络及安全防护相关设备、泊位引导系统内中心设备、系统软件等,详细信息详见招标清单。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厦门新机场泊位引导系统所需的设备、软件系统和材料的设计定制、采购、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陪伴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直至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具体以招标技术文件、图纸、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②高崎机场搬迁设备:高崎机场30套泊位引导设备拆除、转场、安装。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若不是泊位引导系统设备制造商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泊位引导系统设备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仅针对泊位引导系统设备制造商。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泊位引导系统设备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若泊位引导系统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泊位引导系统设备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的泊位引导系统设备品牌至少具有一项国内民用运输机场(不含港澳台地区)泊位引导系统验收合格的供货业绩。须提供“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中该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管理系统无法体现业绩相关信息的,须同时提供①能证明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加盖机场用户印章的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拟供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满足条款3.2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条款3.1、3.4、3.6的要求,联合体作为一个整体应满足条款3.2、3.3、3.5的要求。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10-24 11:00:00至 2024-10-2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②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写清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如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此授权文件);③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邮寄地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4 11:00:00至 2024-10-2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4 11:00:00至 2024-10-29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5 09:00:00,地点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新机场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富丽大厦23层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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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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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谢工


联 系 人:

郭工、李工

电 话:

15860727587


电 话:

021-52990320转2102、210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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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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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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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69960695@qq.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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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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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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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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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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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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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

郭工、李工


异议联系电话:

021-52990320转2102、2103



日期:2024-10-24